+政策法规您当前的位置: 首页 >>政策法规
甘肃省和政疗养院保密工作制度(暂行)
更新时间:2019-10-21 11:11:22

        为了加强我院保密工作,根据保密法和省、州保密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要求,结合我院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
    一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,切实做到不该说的秘密,绝对不说;不该问的秘密,绝对不问;不该看的秘密,绝对不看;不该记录的秘密,绝对不记录;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;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;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、子女、亲友面前谈论秘密;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、资料;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、参观、探亲、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;要时刻提高警惕,严守保密纪律。
    二、加强保密文件的日常管理,健全手续。保密文件、资料的收发、登记、编号、传阅和保管,一律由办公室保密员负责。
    三、秘密文件、资料要单独保管,确保安全,未经批准严禁携带秘密文件、资料外出。
    四、秘密文件要及时送领导批示,紧急密件、密电要随到随送、不过夜;一般密件要在当天内处理完毕。领导阅办完毕,及时退回办公室。收、退秘密文件都要履行签字手续。

    五、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带回的秘密文件、资料要及时交办公室登记保存,个人不得存放。

    六、查阅秘密文件、资料、档案,要认真遵守保密规定和有关制度,未经批准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查阅、摘录和引用。
    七、翻印、复印文件、资料必须报经原设密单位的批准,且翻印、复印件和原件一样进行严格管理。
    八、不准在社会上的印刷厂和营业场所印刷秘密文件、资料。

九、凡不易公开的工作业务等重要事项,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。
    十、加强会议保密管理,要严格控制与会人员。属内部会议的会议,内容与会人员不得随意散播。

    十一、加强计算机保密管理。涉密材料完成打印后,要及时存放到其它介质上,并采取加密措施,存放到安全地点。临时存放在计算机硬盘中,要采取稳妥地加密措施,防止其他人调阅。禁止在能进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中存放涉密文件、资料。

    十二、对违反保密纪律造成失密、泄密和损失的人员,给予批评教育;情节严重的,给予党纪、政纪处分;故意泄密并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 

就诊指南(预约电话:0930-5580992)
联系我们/CONTACT
  • 综合办公室:0930-5580992
  • 业务联系电话:0930-5521646
关于我们 | 管理部门 | 专家介绍 | 健康教育 | 预约挂号 | 护理天地 | 招聘信息 | 采购公告 | 下载专区 | 招生专栏 | 友情链接
地址: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和政县526乡道南200米 联系电话0930-5580992
甘肃省和政疗养院版权所有 陇ICP备19001859号 甘公网安备 62292502000120号